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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安全销售维权案“3•15”开庭重审

发布时间: 2012/3/13 17:33:14

  今天获悉,曾轰动一时的全国首例食品包装安全销售维权案,将在今年3月15日上午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11年3月11日,原告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将北京市银海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经销者李风敏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理由是其在被告市场摊位购买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经检验机构检测质量不合格。2011年6月22日,该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4法庭公开审理。一审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裁定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15628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暂定于3月15日上午九点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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